男子开奔驰撞死卖瓜老人后逃逸被抓,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石景山律师_北京石景山律师_石景山区律师免费咨询_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

一、男子开奔驰撞死卖瓜老人后逃逸被抓
6月20日凌晨3时30分许,河南省S241省道舞钢市八台镇张宽庄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事故现场只有一辆受损的三轮摩托车、一个车辆保险杠碎片,事故发生在凌晨时分,天色昏暗,事故现场附近没有目击证人。

面对铁的证据,谢某对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要件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要件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法律快车提醒,由于巨大噪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当事人确不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2.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当事人为抢救伤者、报案等目的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3.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逃离了事故现场。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到达前并未逃离,而是事后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