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辩护风格对刑事案件处理的影响-石景山律师_北京石景山律师_石景山区律师免费咨询_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

社会生活中,一个人的处世态度和处事风格对事业的发展和人生的成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种影响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就刑事辩护工作而言,辩护人的素养、性格、阅历、经验、思路等因素对刑事案件的走向和最终处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影响辩护成败的诸多因素之中,辩护人的辩护风格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因此,研究辩护风格问题,对于刑事辩护工作的有效推进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辩护风格概述

风格,是指具有独特于其他人的表现、打扮、行事作风等行为和观念,某种意义上讲,风格是一种为人处事的方式。现实中,“风格”一词亦被广泛运用到刑事辩护领域之中,常见的有“办案风格”、“庭审风格”和“辩护风格”等等。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的办事和办案风格会因人而异,体现出很大的不同。严格来讲,辩护风格并不是一种法律概念,而是司法实践中一种约定成俗的称谓。一般来讲,辩护风格是指辩护人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辩护思维、辩护方式、辩护作风和辩护模式。

二、辩护风格的类型

司法实践中,由于个体性格、成长经历、教育环境和工作氛围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刑辩律师的辩护风格会有所不同,有时甚至会迥然有异。客观地讲,刑辩律师的辩护风格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与对错之分,可以说是各有千秋,各有优劣,简单来讲,刑辩律师的辩护风格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理性温和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讲究的是理性对抗,以理服人,以温和的工作方式与司法人员开展交流,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观点通过理性的声音进行表达,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激烈对抗。

(二)激情煽动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具有很大的激情和煽动性,特别是在庭审中,通过一系列性格鲜明的语言、态势和动作,渲染出热烈的氛围,并试图通过激情式的辩护活动以影响合议庭甚至旁听人员,最终实现自己的辩护目标。

(三)孤傲自满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虽有傲骨之风,但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盲目自大和自以为是的泥潭,甚至会发表一些过于偏激的观点,即便有一定的“真知灼见”,但却会给人以“强加于人”的感觉。

(四)学理论证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专属于“学院派”律师,这些律师往往拥有高学历和高职称,甚至是高等院校的知名教授学者,因此,他们在辩护中更加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深厚的理论功底使自己的辩护观点增强说服力,以专业能力进行辩护,以思想深度进行说服,试图通过案件与法理的高度融和打开对话的渠道。

(五)务实击破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更加注重实战效果,以实务的眼光和务实的作风,找出案件的证据瑕疵和漏洞所在,通过质证和反证的方式击中控方的软肋和要害,削弱直至摧毁控方的证据锁链,从而达到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效果。

(六)不依不饶型

这种类型的辩护风格又被业界称之为“死磕派”,事实上,“死磕派”并非都是贬义,而是指在正常辩护手段无法发挥有效作用的情况下,进而采取的一种不依不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辩护方式方法,“死磕”的前提是尊重和运用法律,而不是违背和破坏法律,只是辩护的手段和行为有点过于“激进”,故将之称为“死磕派”。

除了上述辩护风格之外,实践中还存在其他类型的辩护风格,如咬文嚼字型和疲于应付型等等,鉴于篇幅所限,不再一一探讨。

三、辩护风格的形成

从辩护权的本质出发,律师的任何辩护行为和行动都要紧紧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职责目标而展开,而不能背离这一中心。我们虽然不能也不可能强求律师一定要形成某一类型的辩护风格,但客观地讲,律师养成良好的辩护风格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刑辩律师要自觉和不自觉地去探寻适合自己的辩护风格,并逐步养成良好的辩护习惯和辩护风格,以胜任工作的现实需要和全面提升律师的各项素养。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律师辩护风格的形成和发展与律师的个人性格、人生阅历、教育背景、执业环境和办案习惯等因素息息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的辩护风格要从一种办案习惯向行为模式进行有效转化,才能形成自身独特而又鲜明的刑事辩护风格。

四、辩护风格对案件的影响

证据和事实是任何刑事案件的基础,也是决定案件定性和走向最为关键的环节。可以说,有效辩护是任何刑辩律师的不懈追求和至高目标,在具体辩护的过程中,律师的辩护风格对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有着现实的影响。如何有效发挥律师的优秀辩护风格,进而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确实值得广大刑辩律师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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