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以及应当支付的情形-石景山律师_北京石景山律师_石景山区律师免费咨询_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

一、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
企业在遇到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时应向劳动者支付。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是:

1.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2.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被责令限期支付但未支付劳动者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企业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怎么办
企业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劳动者可以:

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