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需要专业性回答请联系石景山离婚律师

2、例如在哺乳期的,一般由双方抚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起诉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一)按规定,女方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比如不哺乳孩子,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法随母方生活。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女方想要孩子的要从以下因素把握:

1、两人的生育能力

比如,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即可以被优先考虑。

2、两人的经济收入

若是女方的收入高于男方,那么将更满足孩子成长所需的物质条件。

3、两人的文化水平

如果女方的文化水平高于男方,可能会直接影响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4、两人的工作性质

比如,女方的工作是公务员性质,因为较为稳定,所以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

5、两人的生活习惯

比如,女方的工作不上夜班,更有时间陪护孩子,具有一定的优势。

6、孩子的生活环境

这个就看男女双方的居住环境,周边的基础设施更全面的,将更有利于孩子。

7、两人的父母意愿

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父母愿意在女儿没空的时候照看孩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子女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